| 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负责工作 |
联系电话 |
行
政
支
部
办
公
室 |
刘 霞 |
1、掌握全市党、政目标完成进度,做好协调,促进工作以及目标的分解、督办、总结、汇报工作;2、负责全市行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3、组织搞好人事劳资、技术职称管理工作;4、对全市微机网络进行指导、服务、监控管理;5、负责对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汇总、汇报和档案管理工作;6、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工作;7、负责行业管理的协调、督办及人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8、负责支部工会工作;9、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0833-2429639 |
客
货
运
输
管
理
科 |
杨海红 |
1、贯彻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方针政策,执行道路运输发展规划;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客运机动车租赁、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务的经营许可、年度审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权限内具体工作的开展;3、负责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高速公路客运、危险品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评工作;负责道路客运公司化经营管理的推进;4、负责全市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规划的落实,负责对农村客运站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负责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和站级的动态管理。负责货运站场建设的指导;5、负责道路客运票价的计算、公布和协调;6、负责权限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领证管理,负责相关运输单、证、牌的发放和管理;7、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基础资料的管理和基础信息的统计上报,负责客货站场建设进度情况的统计上报;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档案管理;8、负责春运、黄金周、节假日及突发事件的运输组织和管理;9、负责交通战备工作的开展。 |
|
0833-2448120 |
| 车技维修管理科 |
邹敬海
|
1、负责营运车辆技术和汽车维修市场的管理,贯彻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2、负责汽车一类维修企业的开业审批工作;3、负责指导、协调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工作。 |
0833-2432355 |
安
全
管
理
科
(
执
法
大
队) |
张 伟 |
1、监督检查运输安全生产,纠正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行为;2、负责各种稽查安全报表的汇审汇编;3、负责GPS二级平台的监控管理;4、负责中心城区驻站管理及指导全市运政管理。5、统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稽查执法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布置和安排稽查活动;6、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市场各类经营者经营行为;7、查处违背政府规定的各种禁限货物和不按规定缴纳各种交通规费的违规行为;8、负责下级上报的“道路运输违章处罚”申报的核实审批和违章处罚的复议工作。 |
0833-2432770
0833-2430017 |
法
规
科(驾培办) |
陈 瑜 |
1、负责行业普法和职工教育、岗位培训的具体工作;2、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承担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3、负责道路运输管理装备购置、执法证、牌、照办理;4、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管理法规、规章; 5、会同物价部门对培训收费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对驾校(班)培训质量、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经营性驾驶教练场地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年度审验,总结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新技术;7、负责全市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资格审查、监督培训、考核发证、建档等管理工作;8、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
0833-2431010 |
行
风
办 |
徐 丹 |
1、负责全市运政系统行风的宣传及建设工作;2、督促贯彻执行省政府“十不准”、省交通文明执法“六个不准”、乐山市交通职工“五不准”规定;3、负责对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巩固及建设工作;4、加强勤政廉洁的宣传教育工作;5、做好全行业的作风建设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6、协调好部门之间的相关工作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0833-2448115 |
财
务
科 |
杨 澍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行业财务规定;2、负责编制执行全市运政事业经费收支预算,做好运政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工作。3、定期检查、考核、分析经费收支预算和规费征收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汇总编报各类会计报表。4、负责做好财务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领销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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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2448620 |